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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迈:行为艺术有没有法律底线

2008-05-13 15:17:44 来源: 中国商报 作者:artda

最近几年,行为艺术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但是很多打着行为艺术旗号的表演,尤其是裸体行为,仍然会引起公众的广泛争议。不过,此次北京画家何云昌在美国被捕,引人争议的却不再是行为艺术与裸体,而是行为艺术与法律的关系。在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裸体的行为艺术并不鲜见,甚至上千人的裸体游行也没有被官方否定。为什么何云昌却因为行为艺术而被起诉呢?

对国内外相关法律做过一些研究的法律界人士杨涛经过分析认为:在国外,裸体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通过裸体来表达政治意见,争取言论自由,像八国峰会期间的千人裸体大游行。一种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海滩裸浴,这是一种休闲方式。再有就是行为艺术,法、英等国都有过几万人的裸体聚会,这些行为一般都不被官方认为是犯罪。

而北京画家何云昌的被捕,就像新闻报道中所说,游客是以为他要“自杀”,所以才打电话报警;而当地警方也认为“何的行为简直不可思议”。对此,杨涛说,何云昌应该不是很严重的行为,处罚也应该会很轻,可能关几天,或者处以一定量的罚金。

对美国法律比较熟悉的杨涛说,美国不仅有联邦法律,各州也都有自己的法律,而且并不相同。如果该州民风淳朴,文化生活比较保守,基督教气氛比较浓,那么他们可能会认为何云昌的行为有伤风化;而有的州相对自由,可能就会宽容像同性恋、裸体艺术等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裸体行为来讲,艺术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比较难区别,一般在公共场合都不会被接受。约定俗成是,如果是自己的事情,哪怕轻微地违反道德,那也没有太大关系。但如果在公共场所有碍观瞻,恐怕就要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法律并没有专门针对裸体行为艺术的规定,只是涵盖在大的法律框架之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就有相关规定。明年将要出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一条: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要受到处罚。

目前的现状是,如果在偏僻的地方,参与的人少,影响也不大,那么可能也不会被干涉。而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表演,妨碍了公共秩序,就会受到法律的限制。而如果是营利性裸体表演,或者是猥亵,那是要触犯刑法的。

最后,杨涛认为,行为艺术应该有两个基本的底线,一是不要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二是不能强迫不想观看的人接受行为表演。所以,行为艺术最好在特定的场所,展览馆、艺术馆等地方。不要影响不愿意看的人,不能以艺术为名义搞其他活动,如果你的行为艺术让公众无法分辨,那么遭到投诉是很正常的事情。西方虽然宽容度要相对大一些,但也不能容忍随时随地任意的裸体。

行为艺术已经不再惊世骇俗

郑立华:中国商报记者

王 迈:曾经的行为艺术家,曾获

美国亚洲文化委员会ACC

当代艺术奖,现改做装置

艺术。

记者:何云昌的事情你听说了吗?你怎么看这件事?

王迈:这其实不算什么大事,在美国被抓的人多了。

记者:国外也有很多裸体的行为艺术表演,甚至是几千人的裸体游行,为什么有的会触犯当地的法律,有的就不会?

王迈:这个事情,当时人们可能不太知道何云昌在干什么,他们可能对白种人裸体觉得很正常,但是他们看到一个黄皮肤的裸体,他们可能不理解他的意图。

记者:以前国内有过被抓的先例吗?

王迈:有。以前有个马六明,做裸体表演被抓,罪名好像是淫秽,被关了好几个月。这是大概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当时的裸体行为对社会还有一定的挑战性,在当时还具备一定的意义。但是后来再做裸体已经不那么惊世骇俗了。

记者:目前国内行为艺术的情况怎样?

王迈:国内现在也还有,但是没有以前那么热了,我自己现在也不怎么做了。大概在2000年以后,这个行业变得很混乱,干什么的都有。我觉得大家把行为艺术变成一种体育比赛了。比如今天你吃了个孩子,明天我吃了自己,后天他吃了父母,等等。行为艺术已经不是智慧的表达,而是变成血腥和暴力的比赛,这是我很反对的东西。这样的行为表演离艺术家想要阐释的智慧的东西越来越远,离艺术也越来越远。行为艺术变成了扬名立腕的机会,一种最廉价的出场方式。越来越简单化,越来越弱智。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再做了。

记者:目前国内做行为艺术的人多吗?是只做行为,还是什么都做?

王迈:后现代艺术没有绝对精英化的东西,人人都可以是艺术家。不过目前国内基本没有纯粹搞行为艺术的,都兼做其他领域,卖画,卖雕塑,否则无法谋生。我不知道是否有人专门做行为艺术,一般不可能太纯粹,太纯粹往往无法生存,会死掉的。

记者:怎样看待西方国家和国内的行为艺术的环境和氛围?

王迈:西方的行为艺术也曾经很混乱,但是到现在逐渐清理开了,他们的行为艺术已经逐步形成一个圈子,与美术等领域基本分开了。国外有很多行为艺术方面的民间组织,这种组织也不是固定的,他们每年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一些活动,邀请世界各地的行为艺术家进行创作表演等活动。但在中国,身体的表达可能更容易被关注。中国现在也有行为艺术节,目前有两个组织,每年一个组织都有一届活动,也会请国外的一些行为艺术家来进行交流。

记者:你自己也做过行为艺术,你怎样看待行为艺术中的裸体表演?

王迈:其实行为艺术中的裸体表演很微弱,表演的范围很小。我觉得恰当的行为艺术还可能对青少年有益,释放自己的天性。尽管一个行为艺术的作品很差劲,但是作为艺术家他有表达的权利。不管是跳河也好,跳油锅也好,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与法律风马牛不相及。

其实裸体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惊世骇俗的了。不要一听裸体就害怕,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的所谓艺术家可能会打擦边球,没人理的时候,我就表演;有人告,那就最好,更达到了宣传的目的。

记者:那么,难道行为艺术没有限度,什么都可以做吗?

王迈:比较纯粹的艺术应该是被接受的,但问题的关键是界定,如果行为艺术有碍观瞻,或者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那么一定会有否定的声音。不能因为你是艺术家,你是在搞艺术,你就可以什么都干,你要想到你应该付出的代价。

一般说来,艺术家是有表达的自由,但是他的自由是在一定范围内,公众也有不看你表演的自由,你不能强迫公众来看,来接受你的表演。所以,行为艺术如果遭遇公众起诉,那么说明还是侵犯了公众的权益。但是这是法律要探讨的问题,不是艺术家要探讨的问题。艺术家要探讨的只是作品本身的优劣。

记者:在公众场所做行为艺术之前,应不应该到有关部门申请,有没有机构来进行管理?

王迈:这种事如果需要批准的话,大概就没有行为艺术了。

记者:你觉得应不应该给行为艺术以专门的法律界定?

王迈:以前也有人提过这样的建议,但是,单独给一种艺术立法是不可能的。其实,那些艺术家一般也不会干违法的事,他们还要留下性命,留下健康的身体,好好享受生活呢。所以大家都可以放心。如果真有人做下了什么违法的事情,他肯定后悔死了,没有人为艺术这么冒险。都琢磨着怎么名利双收呢(笑)。

北京行为艺术家

在美被捕

据美国《侨报》报道,来自北京的行为艺术表演者何云昌(He Yun Chang)因在尼亚加拉瀑布激流中进行裸体表演被捕。警方指控他在公共场所行为不当和暴露身体。

10月22日下午,38岁的何云昌脱光衣服走进尼亚加拉瀑布上游的河流,距离尼亚加拉大瀑布只有不足百米的距离。何云昌裸露的身上系着一根绳子,以防身体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他原准备在河水中待上24个小时,但不久即被尼亚加拉公园警察逮捕。

警方在法庭指出,何云昌身上系的绳子一头系在岸边物体上。当他趟水进入河流40到50米后,绳子开始松动,所以他不得不向岸边返回。游客在看到何进入河流后,还以为他要自杀,便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后把何拖上岸。

两名水牛城大学的学生当天也遭到行为不当的刑事指控,原因是在何云昌裸体进入河流时,两人在岸边为他的行为艺术进行拍摄。据悉,何云昌应水牛城大学的邀请,来参加一个名叫“重塑当代中国艺术”的艺术展。早前,何已在水牛城的一个美术馆前进行过裸体表演,当时他赤身裸体进入一个装着混凝土的透明塑料箱内。

据水牛城新闻网报道,何云昌在尼亚加拉大瀑布的行为艺术表演,除了吸引一名游客打电话报警外,其实并没有吸引到多少游客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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