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7 10:01:39 南方都市报 记者严艳 实习生廖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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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要同情已婚同性恋者”
南方网讯 6日晚,应同性恋志愿者组织、智行广州同志义工小组的邀请,我国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与数十位志愿者就同性恋的社会认可、相关权益的争取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针对目前同性恋者面临的“传宗接代”压力和严重歧视,李银河建议,我国应制订有关反歧视的法规,以更好地维护“性少数派”的权益。
李银河说,“性少数派”即“GLBT”,是近年来国外对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者等与异性恋者性取向不同的人群的一种简称。据悉,根据国际通行的观点,人类社会中仅有3%~4%的人是同性恋者,由于在社会上居于少数地位,他们在就业、婚姻、生活等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不敢轻易暴露身份。
同性恋者受歧视缺乏有效保护
“中国现在已不再像以前那样将同性恋列入非法行径,但对于同性恋者受到的社会歧视缺乏有效保护。”她指出,我国需要尽快制订有关法规,以便确保同性恋者不受歧视。
昨晚参与对话的是“智行广州同志义工小组”的六七名男同性恋者,这个小组由广州20多名来自各行各业的同性恋者自发组成,近两年来主要在本地同性恋者中开展预防艾滋病传播宣传,并开通“爱之关怀”热线,帮助同性恋者解决心理方面的困惑。而“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和“同性恋者选择异性婚姻的后果”是他们最为关心的两个话题。
志愿者阿强与自己的男友已经共同生活了十年,感情十分稳定,并且已在广州购房,他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像异性恋者一样取得合法婚姻。李银河对此表示,相关专家曾经于去年“两会”期间,提出了有关“合约婚姻”的提案。所谓“合约婚姻”是介于“同居”和传统“婚姻”之间、为“同志们”“量身订做”的一种“婚姻形式”。李银河认为,同性恋婚姻在国内合法化的阻力没有西方那么强大,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应当不会距离太远,但是目前还无法提出具体的时间表。
劝说“同性恋者摆脱异性婚姻
志愿者小东是一名医学专业的研究生,他经常接到已婚同性恋者的求助电话,对方表示很难和自己的妻子同房甚至共同生活,精神上极为痛苦,“但是同性恋者的妻子也是受害者,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同情还是谴责?”李银河认为,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很多同性恋者被迫走入婚姻,既要同情他们的困境,也要尽可能劝说他们摆脱异性婚姻,或者坦白向对方说明。但从根源上说,最好的办法是劝说未婚的男同性恋者“不要结婚,以免伤害那些无辜的女性。”
“同志”被接纳是个渐进过程
李银河的回答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在现实的情况下,“同志们”对哪些权益的争取更为现实?她回答说,目前较为可行的,是制订一部类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反歧视法”,明确“不得因为性取向问题开除或者解雇同性恋者”这样的条款。李银河鼓励“同志们”说,主流社会对同性恋的接纳,是一个“合作的、渐进的、改良的”过程。这次性文化节,“智行”小组制作的展板进入会场公开展示,标志着这种接纳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志愿者:过去人们曾用“不文明”、“不科学”来形容同性恋,您理解的“性文明”、“性科学”是什么?
李银河:这种说法是一点儿道理都没有的。不能说没有指向异性而是指向同性的性取向就是不文明。或许某些人认为同性恋是违反了自然造物的规律吧。
在人口缺少的国家,对同性恋比较严厉,但在人口多的国家,对同性恋的态度相对宽容。如果一个国家有4%的人口不生育,对计划生育很有益(笑)。
志愿者:我跟我的同伴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但我们一直没有结婚的权利,您一直致力于推进同性婚姻合法化,现在进展如何?
李银河:我最早给人大代表写过议案,但后来因为找不到30个代表复议而放弃。去年通过我们所长向政协提交了一份合约婚姻的提案,但目前来看是不了了之了。中国历史上对同性文化并不是很严厉,相信阻力不会很大,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应当不会太远。
志愿者:您觉得我们现阶段争取哪些权益比较现实?
李银河:我觉得通过提案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一个捷径。目前应该尝试建立《反歧视法》、《同性恋保护法》,如通过法律确定不得因同性恋原因解雇员工。
志愿者:同志参政议政对同志运动的推进或许会带来帮助,您觉得党政干部中的同志是不是应该作为表率亮相?
李银河:这个不一定很好。西方曾有过out-ing(逼你现身)但并不好。想不想出来是权利,绝对不能强迫。但像明星这样的社会名人站出来传播同性恋的正面信息影响是很大的。
志愿者:在接热线过程中,很多已婚同志诉说自己面临的压力,您觉得对他们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
李银河:主要的态度是同情而不是批判,最好能在之前劝他们不要结婚,要充分考虑到对女方的伤害。(编辑: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