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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艺术的“内在性”特征

2012-12-27 21:32:33 来源: 《文艺争鸣》2011年第06期   作者:谭旭红

文︱谭旭红

以电子信息技术为物质载体的新媒体艺术,在文化本质上不仅具有“不确定性”的一面,即反叛、否定、颠覆一切秩序和构成的一面,同时还有“内在性”的一面,即自我建设的一面。所谓“内在性”特征,即美国后现代理论家哈桑所说的“心灵在符号中概括自身的能力,也就是人的智性运用符号和语言干预自然、创造自身的能力”(1)。简单地说;就是新媒体艺术不再像古典艺术与现代艺术那样关注真理、等级、权威、永恒等外在价值诉求,不再关注信念、理想、精神等超越性范畴;而是将主体内缩;通过“内在安宁”以适应外在。哈桑在使用“内在性”这一概念时;就认为“内在性”是与“超越性”相对的。新媒体艺术的“内在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视感官体验;尤其是注重过程及当下的、在场的体验。试图在肉身的自在与当下满足中自娱自乐,通过形而下的愉悦;以释放外在压力所带来的焦虑;并重构失落的主体性;二是通过戏仿与反讽、拼贴与填补等后现代策略;建构能指游戏,翻转陈说,逃避影响的焦虑,求得艺术的自主与创新。并在嬉戏中达成无目的的目的性;生成出新的意义。任何艺术都有其尘根俗缘;新媒体艺术也不例外。对感官体验的重视,源于后工业社会中人主体性地位的失落......


全文可见:http://www.doc88.com/p-519670763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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