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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陈嘉映:语言与思想

2019-04-14 11:33:57 来源: 视觉中国协同创新中心 作者:

 

视觉中国系列讲座

语言与思想

主讲人:陈嘉映
主持人:孙善春

第一讲:4月15日(周一)18:30-20:30

第二讲:4月17日(周三)18:30-20:30

第三讲:4月19日(周五)18:30-20:30

 

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学术报告厅

主办:视觉中国研究院


讲者简介

陈嘉映,1952年出生于上海。著名学者,被认为是“中国最可能接近哲学家称呼的人”,2015年度中国魅力人物。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博士。曾任教于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现为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外国哲学学科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分析哲学、现象学和科学哲学。

代表著作有:
《何为良好生活——行之于途而应于心》
《海德格尔哲学概论》
《语言哲学》
《思远道》
《泠风集》
《哲学 科学 常识》等。

主要译著有:
《存在与时间》
《哲学研究》
《濒临失衡的地球》(合译)
《哲学中的语言学》
《西方大观念》等。

讲座简介

言意之辨,或思想与语言的关系,是思想史上一个长盛不衰的主题,也表现在“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工具”等等通俗说法之中。本讲座介绍思想史上的几种主要主张,分析它们包含的一些疑难之点,最后把“语言表达思想”解说为:心里所想的东西通过语言这一公共表达系统成形。我们将沿着这一基本思路进一步讨论字词语言和绘画语言、音乐语言等所谓“形象语言”之间的区别,讨论传心术,不可言说等问题。

参考读本:

1,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11月版;
2,史蒂文·平克,《语言本能:人类语言进化的奥秘》,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年5月版;
3,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言语研究导论》,商务印书馆,1985年2月版;
4,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陈嘉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版;
5,陈嘉映,《简明语言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9月版;

 

延伸阅读

日常语言与哲学

文/陈嘉映

常听人说,哲学难懂,哲学抽象。也听人建议,哲学应该写得通俗一点,写得那么难懂,是因为你自己没弄懂,真正通透了,写出来的就明白晓畅,你看大师的文章,都是明白晓畅的。与以上意见相反,也有论者认为,要讨论学术问题,必然要使用学术语言,你能够不用电磁学的术语讲清楚电磁学吗?外行当然读不懂。你主张改用大白话,只不过是习惯了文化快餐,阅读时需要动脑筋,你就怪作者晦涩难懂。大师的文字何尝好懂,你读读亚理士多德、康德、黑格尔,哪个是好懂的?

这类讨论,我自己还参加了一次。不过,哲学,以及一般所谓学术,和日常语言是什么关系,这不仅是个文风问题,这后面还有一些学理上的问题需要考虑。我今天就试着来谈谈这些学理问题。

语言的区分

日常语言也称自然语言。不过,“自然语言”和“日常语言”这两种提法的趣向不同。日常语言通常和诗的语言、科学语言、咬文嚼字等相对举,自然语言则主要和人工语言对举。实际上正是由于提出了逻辑语言的设想,才有了“自然语言”这一提法。

二十世纪初,西方哲学发生了一次重要的转变,一般称作语言转向。语言转向是很广泛的,在分析哲学这一支有语言转向,在现象学—存在哲学—诠释学这一支也有语言转向。从而,有人说二十世纪的西方哲学就是语言哲学。我们这里只说分析哲学这一支的语言哲学。

分析哲学这一支的语言哲学内部,一开始就有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倾向是建构逻辑语言,另一种倾向则贴近自然语言,例如,罗素推崇逻辑语言,摩尔则推崇日常语言分析。但粗略说来,逻辑语言派一开始占主导地位,弗雷格、罗素,以及卡尔纳普等维也纳学派的逻辑实证主义者,都是推崇逻辑语言的。早期维特根斯坦也应该归入逻辑语言学派。维特根斯坦虽然早就认为日常语言有完好的逻辑秩序,但他主张这种秩序有待通过分析加以表明。他的早期著作《逻辑哲学论》关注的是语言经过充分分析之后所得出的逻辑结构。后期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从原则上应当耽留在我们日常思考的事情上。在维特根斯坦之前,杜威也表达过相似的意思:哲学思考我们的问题,而不是哲学家的问题。

我们日常思考的事情,当然是用日常的语言来表述的,耽留在日常思考的事情上,就必须尊重日常语言的用法,尊重包含在日常语言中的道理。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在从事哲学的时候会用到知识、知道、存在、对象、自我这些词,这时候,我们必须不断问自己:这个语词在日常语言里实际上是这么用的吗?“我们把语词从形而上学的用法重新带回到日常用法”。这里,我们可以把“形而上学”简单理解为:哲学理论。逻辑实证主义一向高举反形而上学的大旗,但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逻辑实证主义本身就是一种典型的形而上学,而“我们”真正的哲学家们,现在要解构的,正是这种现代流行的形而上学。

当然,维特根斯坦并不否认日常语言有很多含混之处,会给更严格的思考带来困难。然而,解决之法不是去建构一套绝对合乎逻辑的语言。他有一段话经常有人引用:“我们踏上了光滑的冰面,没有摩擦,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条件是理想的,但我们也正因此无法前行。我们要前行,所以我们需要摩擦。回到粗糙的地面上来吧!”

维特根斯坦这些思想主要是在四十年代形成的。大概就在同一个时期,从二次大战以后到五十年代,日常语言学派达到全盛时期。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莱尔、奥斯汀、斯特劳森,他们都是英国哲学家,都在牛津任教,因此,日常语言学派有时也称作牛津学派。实际上,牛津大学的另一些学科也蔚然有日常语言分析之风,例如当时在牛津大学任法理学教授的哈特(Herbert Hart),深谙日常语言分析的技术,1961年出版的《法律的概念》一书被誉为法理学的经典。这一派哲学家里有的深受维特根斯坦的影响,有的并不是那么推崇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本人一直独往独来,一般也不把他归在哪个流派里。

日常语言对哲学的重要性

维特根斯坦他们注重常识,主张自然语言对哲学的重要性,他们的文著通常都是用普通话写的,很少使用古怪专门的术语,但是,我们读维特根斯坦们的书,仍然觉得不容易懂,尽管字面上很少有读不懂的,可是你还是不能像读故事那样顺顺利利地读下来。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我们平常是用概念进行思考,而哲学是对概念本身进行思考。举一个例子。在《大希庇阿斯篇》里,苏格拉底问希庇阿斯:你能替美下个定义吗?请告诉我什么是美。希庇阿斯说:一个年轻小姐是美的。苏格拉底不满意,他说,我要问的是:什么是美?而不是问:谁是美的,什么东西是美的?在这篇对话里,希庇阿斯和苏格拉底尝试了好几种关于美的定义,例如美的就是适当的、美的就是有用的、美的就是令人愉悦的,但苏格拉底又一一予以驳难,最后得出的结论只是:美是很难解的。

照苏格拉底的意思,我们要理解美的本质或理念,就不能限于知道年轻小姐是美的,或一匹母马是美的,我们必须回答美本身是什么,能为美之为美下个定义。苏格拉底、柏拉图的理念学说我们这里不去管它,我们只想表明这样一种区别:我们平常会使用美这个词,不等于我们能对美这个词做出良好的定义。不仅美这类大词儿是这样。我们时时都会用到飞、石头、吝啬这些词儿,但现在我们停下来一分钟,试着来给飞下个定义,我们马上会发现那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们平常只要能用概念来思考就行了,干吗非要思考概念本身呢?然而,我们的日常思考有时会迫使我们对概念本身做些思考。我们来设想这样一些争论。

张三说:我这么做,完全是出自对王五的爱,毫无自利之心。

李四不同意,争论说:你只是表面上像是出于对王五的爱,其实你一直在背后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这是一种可能的争论。但还有另一种争论。李四可能是这样反驳张三的:

你对王五的爱也是你自己的一种利益,出于对王五的爱行事,也是一种自利。

我们想一想,就知道这是另一种类型的争论。类似的例子我再举一个:

张三说:王五这么做完全是赌气,对他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

李四不同意,说:王五赌气这么做了,心里痛快了,这也是对他自己的好处。

在第一类争论中,争论的是事实:李四否认张三真的爱王五。而在第二类争论中,李四并不否认这一点,他争论的是概念:爱也是一种自私。这时候,张三再努力辩解他的确是出于爱而不是出于自私是无济于事的,张三如果要争下去,只能是向李四证明:爱不是自私的一种。

我们平常说话的时候,把出于爱和出于自利是分得蛮清楚的,听到爱是一种自私这样的话,坚持常识态度的人往往会这么说:爱和自私怎么会是一回事呢?你听他那套诡辩呢。凡是和常识相冲突的,就是诡辩。不管我能不能驳倒你,反正我不信。

但事情好像不是这么简单。按照我们平常的感觉,是太阳在绕着地球转,可哥白尼说地球绕太阳转。按照常识,运动和静止是两回事,可赫拉克利特说,一切都在运动,巴门尼德说,一切都静止不动。我面前这个桌子静止得好好的,笛卡尔和牛顿说它在运动,在做匀速直线运动。生物学家道金斯写了本书,叫作“自私的基因”,书里说,在基因的层面上看,我们的所有行为都是自私的,妈妈对孩子的爱,舅舅舍身救助外甥,都是要获得遗传利益最大化。经济学早就采用了这条思路:人的行为,不管表面上分成自利的还是利他的,在根底上都是为了自利。这些说法,和我们平常的说法很不一样,但我们早已经听惯了,也差不多都相信了,甚至意识不到它们和我们的日常说法是冲突的。

看来,我们对常识的坚持似乎有个限度,但是,这个限度在哪儿呢?

第一种情况看来是这样:有些东西,是我们平常经验不到的,因而日常语言也没什么语汇来谈论它们。中子星、黑洞、基因、核糖核酸,这些东西,常识够不着,不是常识谈论的东西。极其粗略地说,日常语言谈论的是中等尺度的东西,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要用另一种语言来谈论。

第二种情况是在建构理论的时候。我们平常说我眼前这个杯子静止不动,但牛顿力学把这个状态叫作运动。这不是牛顿好闹别扭,是这样子规定运动这个概念有助于建构力学理论。为什么理论要重新规定概念?这里面还有很多可说的,这里先不谈。

前面两种情况是互相联系的。仍然是粗略地说,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本来就是通过科学理论才得到了解的,要把各种尺度的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谈论,日常语言就可能不合适,就需要采用不同的说话方式,科学的说话方式。

此外还有第三种情况。本来我们是在常识的层面上发议论,用概念说事情而不是谈论概念本身,可是碰到一些边缘情形,我们仅仅谈论事实就不够清楚了。我做这件事情是出于自利,做那件事情是出于爱,这大多数情形下是挺明白的,但是,妈妈为了她孩子的利益既损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别人,这时候她的爱是不是一种自利呢?推而广之,妈妈对子女的爱算不算自利呢?母爱、对父母的爱、情爱、战友之爱、对民族的爱,这些都叫作爱,但它们似乎是些不同的爱,它们和私欲、自利等等的关系是不同的。这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停下来,要把爱呀、自利呀这些概念本身弄得清楚些。谈论哪种生活更快乐,哪种人最幸福,差不多总免不了要对快乐、幸福这些概念本身作一番梳理。

我们注意到,像飞这样的词儿,像书这样的词儿,虽然很难定义,但它们的用法是很清楚的,我们几乎从不为它们的用法发生争论。但是像利益、权力、正义、文化、幸福这样的词儿,是些上层概念,它们一方面系在日常生活之中,另一方面却又像悬在日常生活之上,简直可以说这些语词天生就带有理论的意味。实际上,正是这些概念时不时要求我们在争论中加以澄清。哲学家并不梳理飞、跑、书桌这样的语词,他们所要梳理的概念是心灵、国家、正义、运动、美、命题这样的上层概念。

这些经过梳理的概念,和我们日常语言的概念就可能有些差别。主要的差别在于,哲学注重语词的概念内容,注重概念之间的逻辑联系,至于一个词的感情色彩、雅俗韵味之类,往往不在考虑之列。简单说,它们会成为一些边界更清晰的概念,各个概念之间的联系也更富逻辑性。维特根斯坦说我们要时时提醒自己语词在自然语言中的用法,这并不是说,哲学用语的意义必须完全等同于自然语言中语词的意义。这一点奥斯汀说得很简明:日常语言是哲学思考的起点,但不是终点。

(本文节选自陈嘉映教授文章“日常语言与哲学”,《文汇报》,2004年02月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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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协同创新中心(CIVS)

中国美术学院视觉中国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于2014年,以“核心价值的视觉表达、中国文化的视觉创新、优秀传统的视觉活化、国家形象的视觉传播”为使命,以跨文化、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创新为手段,聚焦“视觉国学”、“视觉当代”、“视觉乡土”三大领域,汇聚全球范围内的顶尖人才,努力构建以“视觉国学”为核心的视觉艺术“东方学”系统,致力于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社会化,将中国文化的活性基因培植到研创、教学与社会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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