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档案 > 艺术哲学 > 过去50年最重要的西方哲学著作

过去50年最重要的西方哲学著作

2015-05-24 12:37:55 来源: 哲学园 作者:陈波

提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美、英、德、澳等国16 位哲学家推荐的近50 年来最重要的西方哲学著作,包括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蒯因的《语词和对象》、斯特劳森的《个体》、罗尔斯的《正义论》、古德曼的《事实、虚构和预测》、克里普克的《命名和必然性》、安斯康姆的《意向》、奥斯汀的《如何以言行事》、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达米特的《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

补充:这篇文章是陈波为《当代世界学术名著·哲学系列》丛书所做的总序二,与书中的文字稍有不同。

作者:陈波,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The Important and Influential Books in Western Philosophy Since 1950 

按:这份书目主要是分析哲学著作,未必能够代表全部哲学领域。

2002年2月初,我作为受美国学术团体理事会、国家科学院、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共同资助的CSCC Fellow(研究员),将赴美国迈阿密大学哲学系,与国际知名的哲学家、逻辑学家苏珊·哈克(Susan Haack)教授合作研究一年。临行前一个月左右,我与当时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社长王霁教授通电话,他谈到,目前西方哲学方面究竟有哪些著作是重要的,能不能把这一点弄清楚,搞清楚之后,我社可安排力量翻译出版,并问我能否在美国帮助做这件事。我答应一试,但要求有该社的正式授权。王霁教授同意,于是起草文件,签字盖章。到美国之后,我与哈克教授谈起此事,她很乐意与我一起为之。于是,我们从2002年3 月份开始,联名向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芬兰、巴西等六国的16位哲学家发出邀请信,邀请他们参加“当代西方哲学译丛”编委会,并向我们推荐近50 年来他们认为最重要的10 本西方哲学著作。我们的邀请得到了热烈的回应,约翰·塞尔(John R. Searle)说此构想“棒极了”(wonderful),戴维森(David Davidson)的评价是“非常好”(very good one)。共12位哲学家接受了我们的邀请,他们分属美国、英国、德国、芬兰、巴西五个国家,多数是当今世界第一流甚至是顶尖的哲学家。丛书编委会构成是:

主编

苏珊·哈克(美国迈阿密大学文理学院库珀高级学者,哲学教授,法学教授)

陈波(中国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成员

唐纳德·M·波切特(美国俄亥俄大学哲学教授)

奥斯瓦尔德·查提奥布里安(巴西里约热内卢天主教大学逻辑学和哲学教授)

唐纳德·戴维森(美国加里福里亚大学伯克莱分校S. 威里斯和马里昂·斯拉塞哲学教授)

米切尔·达米特(英国牛津大学威克汉姆逻辑学教授)

约尔根·哈贝马斯(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杰出哲学教授)

露丝·巴坎·马库斯(美国耶鲁大学瑞本·波斯特·哈莱克教授,高级研究学者)

托马斯·内格尔(美国纽约大学大学哲学教授,费奥里罗·拉瓜迪亚法学教授)

约翰·R·塞尔(美国加里福里亚大学伯克莱分校米尔斯心灵哲学和语言哲学教授)

彼特·F·斯特劳森(英国牛津大学维因弗里特形而上哲学教授)

希拉里·普特南(美国哈佛大学柯根大学教授)

H·斯丹迪希·撒耶尔(美国纽约城市大学城市学院哲学教授)

乔治·亨利·冯赖特(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哲学教授)

可以说,这是当今世界哲学界阵营最豪华、最强大的丛书编委会。

由于编委会成员大都是国际知名人士,异乎寻常地繁忙,且在世界各国频繁往返,所以推荐单姗姗来迟,其中经多次信件、伊妹儿、包括少量电话沟通,截止日期也由原先预定的5月底一拖再拖。9月3日,我们收到了来自哈贝马斯的推荐信,至此为止,我们共收到11位编委会成员的推荐信,加上苏珊·哈克本人的推荐单,一共12 份,但达米特的推荐信一直未接到,我们决定保留他的编委身份。

由于编委会成员除哈贝马斯外,都是英美系的哲学家,所以推荐主要偏重在英语哲学。编委们非常认真、审慎地进行了他们的推荐工作,其中有一位编委是美国俄亥俄大学哲学系主任,他告诉我们,他自己先列出近60本著作,然后在本系教授中间投票,选出最重要的10本,并且其看法基本一致。下面的统计结果的计算方法是,凡提到一次的就算一票,尽管有的编委列出的不到10本,有的编委只列出了恰好10本,而有的编委列出的书目远超过10本。编委们共推荐或提到属于50 年左右范围的著作107 本,不属于这个时间范围但他们认为仍然重要的著作11本,论文3篇。我下面重点介绍得票最多的一组,简单提及得票次 多的一组,至于有人提到但得票不到两张的著作则不予介绍。

下面是得票最多的一组:

1.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1953 年)

提到维特根斯坦的票数是13 张,其中《哲学研究》9 票,《逻辑哲学论》(1933)、《蓝皮书和棕皮书》(1958)各一票,《论确实性》(1969)2 票。《哲学研究》是在维特根斯坦死后,由他的弟子安斯康姆(G.E.M.Anscombe)和里斯(R. Rhees)根据他的手稿编辑而成,并由前者译成英文、以德英对照版的形式出版。

在此书中,维特根斯坦对他的前期哲学——《逻辑哲学论》一书中的思想进行了否定和批判,一个哲学家的后期思想否定、批判其前期思想,这种现象在哲学史上比较少见。在该书序言中,维特根斯坦说:“我在本书发表的思想是我过去十六年来进行哲学研究的结晶。它们涉及许多论题:意义、理解、命题、逻辑等概念,数学基础、意识状态以及其他论题。我把这些思想写成一些札记,即小的段落。它们有时成为关于同一论题的一些拉得很长的一根链条;但有时我又突然改变,从一个主题跳到另一个主题。”此书所阐述的主要思想是:最好把语言看作是一种活动,在这种活动中,词是作为工具来使用的。词的用法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只有在相关的语言游戏中才能被理解;词不是事物的标签。根据“意义”一词的大量使用情况,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关于感觉的谈论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有“感觉”这词的语法,以及像“痛苦”和“记忆”这些词的语法,它们可以被任何知道相关的语言游戏的人所把握;除了以这种方式了解这些词的意义之外,它们并不指称一个人心中的东西和私自的感觉。期待、意向、记忆等等,都是由于使用语言而可能的生活方式;语言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哲学研究》也许会因为它对语言游戏、生活形式、家族相似(反本质主义)、私人语言等等的论证而被载入史册。

此书已经出版了四个中译本,它们分别是:汤潮、范光棣译,三联书店,1992 年;李步楼译,陈维杭校,商务印书馆,1996 年;陈嘉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涂纪亮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年。

2.蒯因(W. V. Quine):《语词和对象》(Word and Object,1960)

提到蒯因的总票数是15 张,其中《语词与对象》8 票,《从逻辑的观点看》(1953)5票,《本体论的相对性和其他论文》(1969)2 票。

据蒯因自己称,《语词和对象》是他花费了九年心血写成的著作,其主要目的就是对《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一文(1951)中的认识论加以阐释与精制。全书由7 章构成,可以将其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讨论语词,在自然主义语言观和行为主义意义论的基础上,阐述了著名的“翻译不确定性”论题:“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编纂一些把一种语言译为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手册,所有这些手册都与言语倾向的总体相容,但它们彼此之间却不相容。在无数场合,它们以下述方式互有歧异:对于一种语言的一个句子,它们给出另一种语言的一些句子作为各自的译文,但后面这些句子彼此之间却不具有任何似乎合理的等价关系,无论这种关系是多么松散。”(Word and Object,p.27)第二部分回答“有什么东西存在?”这一问题。蒯因所依据的标准是:如果实体能够在经验上被证实或者具有理论上的效用,这些实体就被假定是存在的。他承认两种实体,一是物理对象,即四维时空中的实体;二是抽象对象,即物理对象组成的类;其他一切东西,如感觉材料、属性、事实、可能个体、内涵对象如命题等等,他通通拒绝承认其本体论地位。第三部分是解释一个人的本体论承诺如何用语言明晰地表达出来。蒯因的观点是:所需要的是标准记法,即带等词的一阶谓词逻辑,因为它能简化理论,并且它是清楚、准确、无歧义的。

此书已由陈启伟及其学生译成中文,列入由涂纪亮、陈波主编的《蒯因著作集》,将在近期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

3.斯特劳森(Peter Strawson):《个体——论描述的形而上学》(Individuals: An Essay in Descriptive Metaphysics,1959)。

提到斯特劳森的总票数是11 票,其中《个体:论描述的形而上学》8 票,《感觉的界限: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1966 年)1 票,《逻辑理论导论》(1952 年)1 票,《怀疑论和自然主义:某些变种》(1985 年)1 票。

在《个体》一书中,斯特劳森区别了两种类型的形而上学:描述的形而上学满足于描述我们关于世界的思想的现实结构,它要研究世界与作为世界一部分并以某种方式与之相关联的人类的一些普遍、必然的特征;而修正的形而上学则关心产生一种更好的结构,它认为只有满足某些标准的事物才是真实的,由此引出关于现象和实在这样的不同领域的区分。斯特劳森把亚里士多德和康德视为描述的形而上学的先驱,他本人也是一位描述的形而上学家;而莱布尼茨、笛卡儿和贝克莱等人则是修正的形而上学的代表性人物。《个体》一书包括两部分。在第一部分“殊相”(pariculars)中,他着重探讨物质对象和人在一般的殊相中所占的中心地位。他认为,在逻辑主词或指称对象的整个领域内,殊相先于其他一切事物;而在殊相领域内部,物质对象和人这两种殊相又是最基本的,它们是我们认识的基础,也是我们的概念图式的基础。它们存在于具体的四维时空之中,是我们可以观察到的。在它们之外,殊相中还包括特殊的事件或过程、特殊的感觉经验或精神状态等等。在第二部分“逻辑主词”中,他着重探讨个别和一般的关系,以及指称和述谓(predication)、主词和谓词之间的关系,并且讨论了识别与再认、证明性思想与描述性思想、精神状态的拥有、唯我论、怀疑论等论题。《个体》一书的贡献在于:在逻辑实证主义和日常语言哲学所掀起的一片反形而上学喧嚣中,重新确立了形而上学作为一门值得尊敬的理智学科的地位。分析哲学由此进入一个新时代:逻辑、语言、形而上学被结合在一起加以探讨;许多原本被抛弃的论题成为分析哲学的中心话题;“形而上学”课程重新成为大学哲学系的必修科目。

4.罗尔斯(John Rawls):《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1971)。

提到约翰·罗尔斯的总票数9 张,全部集中到他的《正义论》一书。

这本书试图揭示社会正义的原则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这些原则只有在愿意为了社会最低受益者的利益而重新分配收入和财富的自由社会中才能得到满足。罗尔斯认为,正义的原则就是下面这些人所赞同的东西:他们富有理性,自我关心,不恶意妒忌,知道自己将进入一个按他们的协议组织起来的社会,但不知道自己在其中将占有什么职位,也不知道自己的天赋才干和特殊利益将是什么。罗尔斯设想了由这种人所平等参与的一种“原初状态”,处于这种状态中的集团和个人都会同意选择下面两条正义原则:第一,每一个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地享有与其他人相当的基本的自由权利(政治的、思想的和宗教的)。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被调节,使得(1)人们有理由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且,(2)它们所附属的职位对所有人开放。第一条原则优先于第二条,即它必须在第二条原则付诸实现之前得到完全满足,用自由去交换经济和社会的利益是不允许的。罗尔斯把非正义定义为:“不是为了一切人的利益的不平等”。在这本书中,罗尔斯复活了洛克、卢梭、康德的社会契约传统,以反对功利主义。它是20 世纪后期最有影响的道德哲学和社会政治哲学著作。《正义论》由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成中文,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1988年)。

5.纳尔逊·古德曼(Nelson Goodman):《事实、虚构和预测》(Fact, Fiction and Forecast,1954)。

提到古德曼的总票数是10 张,其中《事实、虚构和预测》7 票,《世界构成的方式》(1978)2 票,《艺术的语言》1 票。

《事实、虚构和预测》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困境”,讨论反事实条件句问题,这可能是对反事实条件句最早的讨论之一。第二部分“投射”,由3 章构成,分别是“可能者的流逝”,“新归纳之谜”,“投射理论的前景”。这本书出版之后,它对反事实条件句、特别是新归纳之谜(绿蓝悖论)的论述,迄今为止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并引发了激烈的哲学论战。福多(J. A. Fodor)在鲜兰?0 年代指出,这本书“很有可能是过去二十年由一位哲学家所写的最好的一本书。它可能永久地改变了我们思考归纳问题,以及像学习和理性决策的本性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方式。这是我最想写出的当代哲学著作。”普特南评论说,它是“我们时代的每一个严肃的哲学研究者不得不读的很少的几本书之一”。

6.索尔·克里普克(Saul Kripke):《命名和必然性》(Naming and Necessity,1972)。

提到克里普克的总票数是8 张,其中《命名和必然性》6 票,《维特根斯坦论规则和私人语言》(1982)2 票。

1970 年,克里普克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发表了三次讲演,当时他年仅29 岁,讲演时没有讲稿,甚至连笔记都没有,演说稿后来以记录稿形式发表,这就是《命名和必然性》。在模态逻辑及其可能世界语义学的思想背景下,克里普克深刻批评了关于名称的摹状词理论,提出了名字的直接指称理论:名字作为严格指示词,在某对象存在的每一个可能世界中都指称该对象。也就是说,名字是“附属于”它的所指的标签,没有任何描述性内容。关于名字如何传递,他提出了一种因果历史理论:名字通过最初的命名式,通过某种因果历史链条,在社会共同体内一代一代地传播开来。至于像“黄金”、“老虎”这样的自然种类词,它们也像名字一样,严格地指示它们的对象。由此出发,他进而对关于“分析和综合”、“先验和后验”、“必然和偶然”的传统区分提出质疑,提出存在着先验偶然真理和后验必然真理,并且认为这三个区分属于不同的领域:“分析和综合”属于语言哲学,“先验和后验”属于认识论,“必然和偶然”属于形而上学。此书发表后,在当代哲学中引起极其广泛地关注和非常激烈的论战。

《命名和必然性》由梅文译、涂纪亮校,于1988 年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2001 年出了第二版。

7.伊丽莎白·安斯康姆(G.E.M. Anscombe):《意向》(Intention,1957)。

提到安斯康姆的总票数是8 票,其中《意向》6 票,《哲学论文集》1 票,《形而上学和心灵哲学》1 票。

安斯康姆是维特根斯坦的弟子,她在《意向》中的研究方式令人想起她的那位老师。她把这本书分成个别的部分,对“打算做某件事情”意味着什么从各个方面进行反思。它试图表明,关于我们对意向的理解的那种自然的并且被广泛接受的看法产生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被放弃。这本书受到了极高的评价,已经获得了作为现代哲学经典的地位。戴维森评价说,“安斯康姆的《意向》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对行动的最为重要的处理。”下面译出其他一些哲学家的评价:“安斯康姆的这部经典著作是所有后来关于行动者(agency)的哲学思考的源泉。”“安斯康姆对亚里士多德传统和分析传统的融合是20 世纪哲学的最高峰之一;对于捣毁哲学的自鸣得意和激发新的哲学思想,它一点也没有丧失它的力量。”“安斯康姆的《意向》是一部不同寻常的著作。它在不到一百页的篇幅内,用穿透人心的机智,令人愉悦的冷幽默,没有一句废话,设法对关于行动、心灵和语言的哲学,对道德哲学,对亚里士多德和维特根斯坦的解释作出了标志性贡献。”

8.奥斯汀(J. L. Austin):《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1962)。

提到奥斯汀的总票数是7 张,其中《如何以言行事》5 票,《感觉和可感觉的》1 票,《哲学论文集》1 票。

《如何以言行事》是奥斯汀于1955 年在美国哈佛大学威廉·詹姆士讲座所做的12 次讲演,由厄姆森(J. O. Urmson)编辑,在奥斯汀死后出版。该书的主要观点是:说什么就是做什么,或者说,通过说什么或在说什么的同时,我们就在做什么。他把言语行为分为三种:(1)语意行为,或译“以言表意的行为”(locutionary acts),这是一种“说出了一些什么”的行为,对它的研究就是对具有意义的语言单位的研究。(2)语力行为,或译“以言行事的行为”(illocutionary acts)。人们在说出某些话语的同时,也完成了许多行为,如陈述、允诺、发誓、命名等等。这是由传统、习俗、惯例等等决定的。(3)语效行为,或译“以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s)。人们在以言表意或以言行事的同时,相关的话语也会对说话人、听话人等的思想、感情和行为产生某种影响和后果,这也就完成了语效行为。按照奥斯汀的观点,这三种言语行为的核心和统一点就是语力行为,因为说话就是做事,做事才能取效。因此,奥斯汀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语力行为,它至少含有“以言行事的力量”(illocutionary force),并且有语法上可判定的外观形式,即施行定式(performative formula)。奥斯汀还把语力行为划分为以下五类:判定式、执行式、承诺式、表态式、阐述式。后来,塞尔(John Searle)、格赖斯(Paul Grice)、齐硕姆(R. Chisholm)、万德勒(Zeno Vendler)等人对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作了更为系统的研究和发展。

此书中译本尚未出版,但该书的中文版权已经被某家出版社买走,相信将很快问世。

9.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科学革命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1970)。

提到库恩的总票数是5 张,全部集中在《科学革命的结构》。

这是作者经过十五年反复思考所形成的历史主义科学观的简要概述,其核心概念是“范式”,即由一定的科学共同体所持有的信念、理论、方法、现象与实验事实、价值、技术乃至一般世界观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在尚未确立任何范式的时期是前科学时期;若某一范式已经形成,在科学共同体内得到公认,科学的发展就进入常规科学时期,科学家在此期间基本上根据范式去解难题。当旧有的范式面对顽强不屈的反常现象而陷入危机,科学家纷纷放弃旧范式,而去寻找或提出新范式时,科学的发展就进入科学革命时期。经过科学革命的洗礼,科学共同体的世界观或看世界的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因此新旧范式之间不可比较。库恩认为,整个科学的发展过程就是常规科学和科学革命交替出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除了逻辑的、实验的因素起作用外,各种社会的、历史的、政治的、心理的、审美的因素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此书在当代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研究中,产生了极其广泛而又重要的影响。

此书已经出版了两个中译本:李宝恒、纪树立译,上海科技出版社,1980 年;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

10.达米特(M. Dummett):《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The Logical Basis of Metaphysics,1991)。

提到达米特的总票数是8 张,其中《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3 票,《弗雷格:语言哲学》2 票,《弗雷格:数学哲学》1 票,《真理和其他之谜》(1978)1 票。

1976 年,达米特应邀在哈佛大学作威廉·詹姆士讲演,《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一书就是在这些讲演的基础上大幅度扩大和修改而成。这本书包括一个导言和15 章。达米特认为,构造一个令人满意的意义理论是当代分析哲学最紧迫的任务。为了判定意义理论的正确形式,我们必须获得关于下述一点的清晰观念,即我们能够期望意义理论去做什么样的事情。按达米特的说法,这样一种观念将构成向形而上学山峰发起攻击的营地,在这本书中他的雄心只不过就是建立这样一座营地。在这本书中,达米特试图解释意义理论是什么样的,为什么意义理论有形而上学的意蕴,怎样去评价一个意义理论。他断言,从根本上说,形而上学问题是采用什么样的逻辑的问题,可以用意义理论去为某个逻辑辩护。此书受到哲学界的高度评价。普特南说,“迈克尔·达米特的《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是非常值得去等待的:这部书是重要的、大胆的、论战性的,并且非常深入。它的总的主题是:语言哲学是解决形而上学问题的途径,并且它所提供的大笔形而上学‘报酬’只不过是修改经典逻辑。我相信,这本书是20 世纪哲学的真正高水平的标志性著作之一。”麦克道威尔的评价是:“这是一部异乎寻常的重要的著作。”

11.普特南(Hilary Putnam):《实在论的多幅面孔》(The Many Faces of Realism,1987)。

提到普特南的总票数是8 票,其中《实在论的多幅面孔》3 票,《实在论和理性》2 票,《哲学论文集》2 票,《意义和道德科学》(1971)1 票。

《实在论的多幅面孔》是普特南应邀在美国哲学会1985 年年会上所作的保罗·卡罗斯讲演,由4 讲构成:“关于实在和真理还有任何话要说吗?”“实在论和合理性”,“平等和我们的道德形象”,“合理性作为事实和作为价值”。据普特南自己称,在先前出版的《理性、真理和历史》(1981 年)一书中,他激烈抨击了一系列二元区分,特别是“客观和主观”的区分,认为心灵并不是简单地“复制或摹写”世界,后者本身也不是只允许一个真实的理论去摹写。可以用一个隐喻去表达他的观点:心灵和世界一起构成了心灵和世界。在这些讲演中,他要进一步阐述他的这种观点,它一方面不同于关于实在的形而上学实在论观点,另一方面也不同于文化相对主义。在《理性、真理和历史》中,他把关于真理的流行观点称之为“异化了的”观点,它使得人们丧失了他的自我和世界的某一部分。在这些讲演中,他试图在关于真理的非异化观点和关于人类繁衍的非异化观点之间的联系中,详细展开这一论述。

12.福柯(Michel Foucault):《词与物——人文科学的考古学》(英译本书名为The Order of Things: 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s,1966)。

提到福柯的总票数是5 张,其中《词与物——人文科学的考古学》2 票;《知识的考古学》(An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1969)1 票;《训诫和惩罚——监狱的诞生》(Discipline and Punishment,1975)2 票。

《词与物》有两部分。第一编包括6 章,分别是“宫中侍女”,“世界的平铺直叙”,“表象”,“言语”,“分类”,“交换”;第二编包括4 章,分别是“表象的界限”,“劳动、生命和语言”,“人及其副本”,“人文科学”。在此书中,福柯用惊人的博学,横跨各个学科,回溯到17 世纪,试图表明:古典的知识体系如何让位于各门近代科学,如生物学、语文学和政治经济学,这种古典体系把自然的所有部分连接在巨大的存在之链中,在天穹的星系和人的面部特征之间看到类似之处。其结果只不过是一种关于各门科学的考古学,它发掘出旧的意义模式,揭示出我们公认的真理的惊人任意性。按该书中译者的说法,该书对自文艺复兴以来直至20 世纪初的整个西方文化和知识史作了细致入微、富有创见和深度的梳理和剖析,批判了自笛卡儿、尤其是自康德以来200 多年西方哲学传统的先验意识哲学和主体主义,从根本上驱除了笼罩在当代知识形式的决定性条件之上的人类学主体主义的迷雾,是福柯最重要的代表作(见该书中译者引言)。

该书由莫伟民翻译,由上海三联书店于2001 年出版。

下面是得票次多的一组:

1.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获得提名票4 张,全部集中在《无凭借的观点》(The View From Nowhere,1986)。

2.诺齐克(Robert Nozick):获得提名票4 张,全部集中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Anarchy, State and Utopia,1974)。

3.黑尔(R. M. Hare):获得提名票4 张,《道德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Morals,1952)和《自由和理性》(Freedom and Reason,1963)各2 票。

4.塞尔(John R. Searle):获得提名票5 张,其中《言语行为》(Speech Acts,1969)1票,《意向性》(Intentionality,1982)2 票,《心灵的重新发现》(The Rediscovery of the Mind,1992)2 票。

5.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获得提名票4 张,其中《伦理学和哲学的限度》(Ethics and the Limits of Philosophy,1986)2 票,《笛卡儿》(Descartes: The Project of Pure Enquiry,1978)1 票,《道德运气》(Moral Luck:Philosophical Papers 1973-1980,1982)1 票。

6.卡尔·波普(Karl Popper):获得提名票4 张,其中《猜测与反驳》(Conjecture and Refutation,1963)1 票,《发现的逻辑》(Logik der Forschung,1934)2 票,《开放社会及其 敌人》(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y,1945)1 票,但后两本不属于过去50 年的著作。

7.赖尔(Gilbert Ryle):获得提名票3 张,全部集中在《心的概念》(The Concept of Mind,1949)。

8.戴维森(Danold Davidson):获得提名票3 张,其中《行动和事件论文集》(Essays on Action and Event,1980)2 票;《对真理和解释的探究》(Inquiries into Truth and Interpretation,1984)1 票。

9.麦克道威尔(John Mcdowell):获得提名票3 张,全部集中在《心灵和世界》(Mind and World,1994),其中2 票分别来自斯特劳森和普特南。

10.丹奈特(Daniel C. Donnett):获得提名票3 张,其中《被解释的意识》(Consciousness explained,1991)2 票,《意向态度》(The Intentional Stance,1987)1 票。

12.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获得提名票3 张,其中《交往行动理论》(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1981)2 票,《在事实和规范之间——对关于法律和民主的对话理论的贡献》(Between Facts and Norm,1992)1 票。

13.德里达(Jacques Derrida):获得提名票3 张,《言语和现象》(La Voix et le Phenomene,1967),《论文字学》(De L a Grammatologie,1967)和《胡塞尔的“几何学起源”:导论》(introduction a “L’origine de la Geometrie” par Edmund Husserl,1962)各1 票。

14.利科(Paul Ricoeur):获得提名票3 张,其中《自由和本性》(Freedom and Nature,1950)1 票,《隐喻的规则》(Le Metaphore Vive,1975)2 票。

15.乔姆斯基(J. Chomsky):获得提名票2 张,《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1957)和《笛卡儿主义语言学》(Cartesian Linguistics,1966)各1 票。

16.帕菲特(Derek Parfit):获得提名票2 张,集中在《理由和个人》(Reasons and Persons,1984)。

17.苏珊·哈克(Susan Haack):获得提名票2 张,集中在《证据与探究——走向认识论的重构》(Evidence and Inquiry,1993)。

17b.阿姆斯特朗(D. M. Armstrong):获得提名票2 票,《心灵的唯物主义理论》(Materialist Theory of the Mind,1993)和《可能性的组合理论》(A Combinatorial Theory of Possibility,1989)各1 票。

18.哈特(Herbert Hart):获得提名票2 张,《法律的概念》(The Concept of Law,1997)和《惩罚和责任》(Punishment and Responsibility,1968)各1 票。

19.德沃金(Ronald Dworkin):获得提名票2 张,《严肃地对待权力》(Taking Rights Seriously,1978)和《法律王国》(Law’s Empire,1988)各1 票。

下面是哈贝马斯推荐的三本德国哲学著作:霍奈特(Axel Honneth)的《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社会冲突的道德文法》(Kampf um Anerkennung,1992),弗斯特(Rainer Forst)的《正义的语境》(Kontexte der Cerechtigkeit,1994),施内德尔巴赫(Herbert Schnadelbach)的《黑格尔法哲学评论》(Kommentor zu Hegels Rechtephilosophie,2001)。

值得注意的是,声名显赫的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仅获得一票,有一人提到他的《哲学和自然之镜》(1979),提到戴维森的也只有3 票。耐人寻味。

苏珊·哈克和我将从以上所列的两组书中,挑选出重要的、尚未译成中文、并且能够买到中文版权的书,分成两辑,组织译者翻译,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近年内陆续出版。

  

网友评论

共 0 评 >>  我要留言
您的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