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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督教与进化论的第一次相遇谈起

2014-11-11 20:27:05 来源: 原载《科学与无神论》2005年第3期 作者:徐弢

文︱徐弢

在许多学者眼中,达尔文(Darwin,1809~1882)的进化论与《圣经》的创世说之间的分歧始终是困扰着现代西方文化的和谐发展的一大矛盾。但事实上,当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于1859年首次在英国伦敦面世时,非但没有使他在当时仍受教会资助的剑桥大学中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一些信仰或同情基督教的科学家和哲学家的支持。更为有趣的是,即使当时对这一理论持怀疑态度的神学家们也没有像后来的“基要主义者”那样,把它与创世说之间的理论分歧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与科学的冲突”,而只是就它所涉及到的个别前提或从中引申出的某些结论提出了异议。

众所周知,达尔文和他的同事华莱士(Wallace, 1823~1913)是进化论的主要奠基者,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们虽然都拒绝把《旧约·创世纪》的记载看成是关于生命起源的科学描述,但并没有像后来的“新达尔文主义者”那样,把人类的出现完全视为低等生命形式的自然演化的结果,甚至也没有反对把创世纪中的上帝称为决定进化过程的“造物主”。例如,达氏不仅在《物种起源》的一开头就承认,决定进化过程的自然法则“是由造物主(creator)印在物质之上的”,而且在随后的章节中对“造物主”一词的含义做出了与波义耳、牛顿、以及后来的吉莱斯皮等人相类似的解释,即一方面指责近代的自然神学是“徒劳无益的事业”,一方面又承认“造物主的理性和公义是自然科学的合理性和意义的基础”。[1]

当然,作为传统意义上的创世说的反对者,他们对这个造物主及其与受造界之间的关系的描述又与当时神学界、哲学界、乃至科学界的主流看法有着明显的区别。我们知道,无论是中世纪晚期的经院哲学家,还是17-18世纪的“自然神学家”,抑或是有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始祖”之称的培根、伽利略、笛卡儿、帕斯卡尔、波义耳、牛顿等人,都无一例外把上帝设定成了一个与大自然保持着某种持存关系的“造物主”,并且认为人类探索大自然的智力活动也必定会受到他所颁布的普遍法则的制约。如被誉为现代化学之父的波义耳就曾断言:“伟大的造物主已经把大量完美的运动置入并持存于宇宙万物之中。他不但能够遏制狂暴的大海,并且能够发令,你(大海)得到此止步,收回你骄傲的波浪”。[2]然而,达尔文为了能够实践他所坚信的“我们越了解自然法则,就越不会相信神迹”的座右铭,则大胆地对这种传统的自然观进行了必要的修正。如他在《物种起源》第一版的封面上就赫然写到——“就这个物质的世界而言,我们至少可以断定:我们所看到的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出于上帝的能力对每个事件的具体干预,而是出于既定的普遍法则”。[3]

这是因为,尽管19世纪之前的欧洲人几乎从未怀疑过这个世界和其中的一切生物都是由全能的上帝创造的,但自从林奈时代(Linnaeus, 1707~1778)以来,由于受到工业革命和地理大发现的影响,科学家们对史前生物的化石、地质的迁移、物种的灭绝、动植物的分布等现象的认识也逐渐明朗了起来。这使他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传统意义上的创世说已很难为这些新发现的自然现象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因此,当他们惊奇地发现,达尔文和华莱士在继续把上帝称为造物主的前提下,又通过上帝所设立的自然法则及其所导致的优胜劣汰的进化过程对这些令人困惑的现象做出了更合理的解释时,就会自然地把他们的解释看成对老式的创世说的补充,而不是马上把它看成对后者的挑战。[4]受其影响,连那些对他们持怀疑态度的神学家也很少贸然否定他们关于自然选择和进化的观点,而只是反对人们从这些观点中进一步引申出全面否定上帝的干预和神迹的结论。例如,连第一个把达尔文主义称为“无神论”的神学家,普林斯顿大学的何杰(Charles Hodge)也公开承认,他之所以要反对达尔文主义,并不是因为它提出了进化或自然选择的观点,而是因为它“拒绝了所有关于第一原因的神学和教义”。[5]可见,此人虽然是达尔文主义在19世纪下半叶所遇到的最强有力的反对者之一,但我们很难把他的观点简单地归结为一种“反进化论”的立场。

与何杰相比,达尔文主义所遇到的另一位著名反对者,苏格兰长老会的牧师麦考什(James McCosh)的评价要温和得多,却比前者更具挑战性,因为他不但是一个坚决反对达尔文主义的神学家,更是一个积极支持进化论的科学家。此人早在1868年被任命为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时,就在就职仪式上向那些反对进化论的人士声明,他本人是完全支持这一理论的,条件是“它能够得到正确的解释和适度的限制”。后来,他在回忆自己一生的功过是非时还一再强调,“我一直在为进化论而战,但这么做的时候,我总能把它适当地描述为上帝用以创造世界的方法,并由此发现它与《圣经》的记载是一致的------我们应当把科学的东西归给科学,把上帝的东西归给上帝,因而当一个科学理论被提供给我们的时候,我们首先关心的并不是它是否与宗教相吻合,而是它是否与事实相吻合”。[6]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达尔文和华莱士的论著出版以来,进化论本身也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进化”,甚至从中衍生出了“新达尔文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原教旨的达尔文主义”等诸多变种。而且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形形色色的“达尔文主义者”大都背离了他们的前辈试图把科学从神学和形而上学中分离出去的理想,相反,他们常常在科学的外衣下,把自己所信奉的一些“宗教式的”或“形而上学的”东西偷运进原本属于自然科学的命题之中,甚至情不自禁地对进化和自然选择的含义做出种种伦理学、社会学和宗教学上的解释,从而在不同的社会政治团体,尤其是宗教团体之间导致了一系列激烈的论战。对于进化论本身所经历的这些“创造性的发挥”,我们不想也很难做出孰优孰劣的评价,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即这种“发挥”早在达尔文和华莱士还活着就已经开始了,如达尔文本人在晚年时就曾默许斯宾塞(H· Spencer)借助这一理论来考察道德的可遗传性,他还由此悲叹“人类社会不过是建立在普遍自私的法则的基础之上的”。[7]而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罗素(B·Russell)所鼓吹的宗教必然与科学相对立的“冲突论”的流行,这种试图以自然科学的方式来论证形而上学的假设的“宗教式的动机”在基督教和非基督教的学者之间都变得更加普及了。[8]例如,被誉为“查理·达尔文在当代最杰出的鼓吹者”的道金斯(R·Dawkins)和鲁思(M·Ruse)等人都曾利用进化论来解释道德行为的基础,并试图将那些被各大宗教普遍视为“金律”的道德法则统统还原为“某种基于繁衍的目的而加诸我们的集体错觉”。[9]由此可见,至今仍方兴未艾的这场进化论之争,与其说是一场科学与宗教之间的争论,倒不如说更像一场错综复杂的形而上学和伦理学上的争论。因此,如果有人还指望仅仅通过诉诸科学试验的方法来消除这一争论,恐怕是不大现实的。

【参考文献】

[1]Cf. J. H. Brooke, Science and Religion: Some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86-90.

[2]转引自尤金·克莱恩:“近代早期自然科学的神学起源”,载于《科学与宗教的对话》,周建漳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第83页。

[3]C. Darwin, 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by Means of Natural Selection, London: John Murray, 1859, Title.

[4]M. Jeeves & R. Berry, Science, Life, and Christian Belief, Grand Rapids: Baker Books, 1998, pp.26-27.

[5]C. Hodge, What is Darwinism? New York: Scribner, Armstrong, 1874, p.52.

[6]J. McCosh, The Life of James McCosh: A Record Chiefly Autobiographical, Edinburgh: T & T Clark, 1896, p.184 & p.234.

[7]参阅加里·马:“达尔文主义、道德及进化博弈论”,载于《科学与宗教的对话》,223页。

[8]参阅高师林编:《基督教文化与现代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131页。

[9]M. Ruse, On The Significance of Evolution, in Blackwell Companion to Ethics, ed. P. Singer, Oxford: Blackwell, 1991, pp.50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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