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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赝品”,祁志龙Vs苏富比,我们信谁?

2012-04-19 10:13:03 来源: 99艺术网 作者:立东

有关香港苏富比春拍中流拍的祁志龙作品《消费形象37号》,祁志龙在自己微博中声明:赝品,并列举三点证明自己没有此作;十二天后,蘇富比拍卖行在自己微博中声明:真品 ,并附香港少励画廊的保证书为证,我们信谁?

祁志龙这件争议作品《消费形象37号》

苏富比提供的真品证书

面对市场

【艺术家】会大量产出作品,其途径大抵有两个来源,1、艺术家自己创作,2、聘任代笔。在漫长的时间之流中,对于某些作品,或许有一天他们根本不能记起自己曾经有过。

【拍卖行】在法律监管和鉴定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偶出赝品。

事件过程

2012年3月31日,香港苏富比春季拍卖会开拍,当晚,《顶层》杂志微博陆续报道了亚洲当代艺术专场的一些拍品信息。22:39分,有一条是祁志龙作品《消费形象37号》:

图片截图:《顶层》官方微博

4月2日19:23分,《顶层》杂志对此幅作品拍卖情况进一步说明:流拍。半小时之后,祁志龙在自己微博中转发并声明:赝品。于是便开始了这样一段有关“祁志龙Vs苏富比,我们应该相信谁?”的故事。

同日20:43分,祁志龙继续在微博中说,“我的视野退出这个行当已经很久了,要不是微博,也不会看到这事”。次日祁志龙对此作发表声明:声明一下,本人消费形象作品:1没画过带乳头的,因为早期挂历模特儿没这么露骨的;2 有编号的最大号码26,没编过35;3本人的品位还不致于这么烂俗。

图片截图:祁志龙微博

对于祁志龙指证自己被拍作品《消费形象37号》为赝品,直到4月14日,苏富比才在自己微博上公开发表声明称祁志龙作品为真,并有香港少励画廊的保证书:

图片截图:苏富比拍卖行微博

祁志龙Vs苏富比,我们信谁?

从以上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艺术家祁志龙的“赝品”回应是在其作品遭遇流派之后,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回应,是值得思考的?而苏富比拍卖拍卖为什么在得到消息之时,不给予及时的指证,反而是在事件之后的十多天才发表声明?而祁志龙为什么在苏富比拍卖行发表声明之后手机无法接通?……

好像此事并没有我们看到的那么简单!

他者微语

@金秀花_品: 画廊的保证书也不能算数的话画廊做为艺术家代理和一级市场的主要销售者来讲它的诚信在哪里呢?通常油画作品以作者的亲笔签名配合画廊保证书来作证,有些装置等作品不好显示艺术家签名时在画廊的保证书上也会让艺术家签名 不错,画廊的保证书也不能算铁证,如果有当时的出版

@李亚俐: 少励先生本籍瑞士。90年代成立香港少励画廊,数度遍访大陆从写实至后八九的所有精英艺术家们,系列性出书办展。对中国当代艺术当年国际化推广贡献良多。这份保证书,我个人给予全然信任与支持。。港拍预展,作品陈列在相当好的位置,我也曾认为是件很不错的作品。

@赵孝萱 但艺术家自己说此画不是他画的啊。此事的后续发展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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