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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华:叩问“创意产业”

2012-04-06 10:22:22 来源: 99艺术 作者:孙振华

关于创意产业的问题,恐怕不能囫囵吞枣,老外说好,我们不嚼就咽下去。“创意”是个好东西,但是当“创意”和“产业”并置的时候,应该问个究竟?

 

  孙振华 

号称“全球创意三巨头”之一的英国学者查尔斯·兰德利曾经到深圳四方沙龙演讲,在提问环节,有听众发问:如果全球城市都以成为创意城市为目标,那实体经济谁来干,人们基本物质生活需求谁来满足?

兰德利没有给出一个特别明确的回答,估计他也不想认真想这个问题,他的中国“传经之行”,也是他个人的一个寻找商机之旅;他明白中国人要什么。
 
由此,我们不妨认为,关于创意产业的问题,恐怕不能囫囵吞枣,老外说好,我们不嚼就咽下去。“创意”是个好东西,但是当“创意”和“产业”并置的时候,应该问个究竟?
 
“创意”加“产业”,这种组合本身包含了问题。
 
创意,创造性思维,和人文、艺术、科学最密切,它的结果当然可以用作商业,但这种活动本身是不能和商业划等号的;而产业、经济的天性是逐利的,商业的。创意产业作为后工业时代出现的一个词,它要通过“创意”来漂白“产业”, 消弭二者的对立,它让过去直截了当的经济行为变得人性化,它要通过个人的创造性,通过人文、艺术的方式,为产业增添文化的附加值。
 
对发达国家而言,他们经过了很长的工业化阶段,有着很好的工业基础,在材料、能源、制造和各种技术方面,都有着很强的优势,这些其实是他们发展创意产业的有利条件。过去在工业时代,它的价值观是效率、是标准化,是直接的利益原则。这些随着工业化的逐步实现,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进入后工业时代,创意产业的概念出现了,它的价值观是异质性、差异化和个人性。
 
现在的问题是,创意产业的概念天下传播,人们似乎一下子找到了捷径,既然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国际潮流,这么高的附加值,又节能环保,我们多多地拿过来大力推广不就行了吗?
 
事情当然不可能这么简单。不管人们如何推崇创意产业,到最后,它仍然还是要落脚在产品的“经济价值”上,既然讲经济价值,当然少不了竞争,拿什么竞争?只能是创造力,想象力,文化实力,审美的鉴赏力,艺术的品位和修养……如果说,过去的商业竞争是血淋淋、赤裸裸的利益之争,那么创意产业让商业竞争变成了文化的竞争。
 
让文化成为商业竞争的手段,当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长期的积淀;在这个意义上,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相比,我们的确能看到了它的进步,因为它毕竟改变了方式,它开始照顾人的需求,考虑人的感受,更直白地说,它让产业穿上了漂亮的文化和艺术的衣裳,这也正如有西方学者所说的,创意产业潮流的出现,发生了从“工业化制造”向“艺术化创造”的转变。
 
的确,创意产业的理论家在解读这个概念的时候,充分地认识到了它和工业化制造的相互区别,例如,它尊重人的快乐和满意度;它尊重人的“注意力”;它尊重人对产品的“体验”;它强调产品的品牌效应和传播技巧……
 
不过,不管创意产业穿了多么漂亮的衣服,它仍然是“产业”、仍然是“经济”,在本质上,它不过是文化的经济化,经济的文化化。所以,最应该警惕的是,把创意产业当成创意文化,把创意文化,简化成文化。它最迷惑人的是,似乎创意产业发达了,创意文化就发达了,创意文化发达了,就笃定有了文化的。
 
以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广告为例——房地产广告业可是典型的创意产业,它们是最会进行文化包装的。如果光看、光听这些广告,那真是感人肺腑,从来不提钱字,就像白送一样,一步带你上天堂。不过,无论它们多么有创意、多么有文化,最终,它的目标很单纯,帮着地产商以最好的价钱把房子卖出去。就算你在接受这些广告时得到了极大的快乐和满足,那又能怎么样呢?
 
一个城市的房地产发达,房地产广告业发达,不等于文化发达,这个道理大家应该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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