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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梵志:借用动物形体,我把动物人性化了

2011-08-01 11:54:36 来源: 99艺术网 作者:赵立东

近日,著名艺术家曾梵志的一张完成于2010油画作品《豹》在香港佳士得春拍上,拍出3600万港元的高价,据报道,其拍卖收益将全部捐献给大自然保护协会。与此同时,野生动物摄影师奚志农在自己微薄上贴出一张与曾梵志《豹》相当吻合的著名摄影家斯蒂夫-温特《风雪之豹》的摄影作品,让曾梵志陷入了“侵权”“抄袭”的议论之中,网友借此在微博上对版权、艺术家的创造性以及当代艺术的认识展开激烈地探讨。众网友纷纷指责曾梵志是明显的抄袭,并没有创造性,同时,也有少数网友,通过图片与油画语言的转换观点来为曾梵志辩解。因“真身不明”而在艺术圈微博爆红的阿特姐姐同时也在自己微博中发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图文对此爆料。
 

面对指责,曾梵志表示自已的作品《豹》是艺术的再创作,而且艺术家借用摄影作品进行艺术再创作,这是全球艺术界都在做的事,包括安迪-沃霍。他说:“画面中豹的眼神、意境的追求都有再创造的成分在里面。我只是借用了这个动物的形体,但我把动物人性化了。”他还说:“更何况,拿这幅照片也不是用于商业上,如果是用于企业的宣传,那就要经过原作者的版权同意。而这幅作品拍卖收入全部用于捐赠。
 

模仿、抄袭、打中国牌、保守而无创造性,这些词汇用在中国艺术家身上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艺术的创造性一直也是中国艺术家所经历着的问题。此时,网友对曾梵志有关问题的讨论,早已超出对象本身,成为对他所属层面的中国当代艺术的讨论。
 

以下是几例国内有关作品侵权案的案例:
 

2011年5月20,刘牧状告蔡国强“大脚印”侵权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1年5月6日,在成都岁月画廊以350万高价拍出的冯明画作《总理在汶川》与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拍摄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相似,引侵权案争议。
 

2009年6月5日,女画家燕娅娅被中国美术学院摄影系主任薛华克指责抄袭其摄影作品。
 

艺术的伟大性在于创作者提出问题对生命、未知进行探索和实验的过程,对与错并不重要,而我们所看到的作品基本上是已知结果的表象呈现。
 

绘画和摄影同属图像范畴,它们都是创作者表达所呈现的手段,随着时代的发展,它们之间的区分定会越来越小,以前摄影也是不被作为艺术来认可的。再回到我们讨论的话题,难道八九不离十的去再现他人的摄影作品,真的算是艺术再创作吗?如果是,那要问创作者“你的创作与自身的生命体验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即使被授予版权,是否又能算的真正意义上的创作?
 

我们来看一下网友的讨论(@付晓东 @武昌龚剑 VS@阿仁2代之间尤为激烈): 

5月29日 22:28奚志农在自己微博上发表以下图文:
 

上面一张是英国野生生物摄影年赛2008年度大奖:风雪之豹 作者:《国家地理》摄影师 Steve Winter 下面一张是昨晚刚拍到3600万港币的绘画作品《豹 》 作者:曾梵志

 图片来自奚志农微博 

@悟空INTRAVEL  所以按照创作版权应该有Steve Winter的一部分, 前提是如果这是经过允许的临摹, 如果是未经允许的临摹, 就是抄袭。此前有先例了。另外, 如果一副临摹作品拍得如此之高, 那就是扯蛋! 所以是抄袭对么?
 

@蓦然963 你这评论有点牵强,素材如何采用,怎么用?照搬与再创作的程度是有一些规则的。他人作品是可以用于再创作素材的,但必须要避免和再创作的主题发生过多的重合,它只是为你主题服务的一个元素而已。这幅画与照片原作除构图、色调、光线、版面有些许的调整外,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主题表现的不同
 

@付晓东  回复@蓦然963:首先,我非常理解其他行业者看到图像的雷同就认为是抄袭的感官直觉,保护图片原作者的权益心情也认同。但问题是,绘画作为一个特殊的艺术门类,更重要的是笔触、色彩等绘画风格的表现。“怎么画?”很重要,所以“画什么?”即使相同,也很少被指认为抄袭。在19世纪中西方都在解决此问题
 

@HI艺术小伙 回复@付晓东:我觉得这扯不上抄袭这顶帽子,这是一个艺术家向另外一个艺术家的认同,是知音,你可以喜欢上边的语境,也可以喜欢下边的技巧,毫不干涉。何况在颜色和用笔上,下边的作品语言明确,那个符号我也可以借来用,确肯定是另外一番景象。
 

@可雅当代-KOCA:对着照片画画,抄袭还是创新? http://t.cn/hbA74w 少数的艺术家已爬到金顶,艺术的金顶或是金钱的金顶,而众多的艺术家都还在翘首以盼。在这样的情境下,你的动机呢?扪心自问,是否要重新检视?是否真的是以“艺术”的名义。
 

@不插头 图像挪用是常见的手段,但这种无观念支撑的挪用很拙劣。安迪沃霍尔挪用图像但提出了问题,曾梵志只是提供了甜俗的图像,核心还是图像、内容。对他来说,怎么画不显得那么重要,其实他后来的改变明显袭自里希特。
 

@付晓东  回复@不插头:图像挪用肯定是具有合法性的,至于用的好还是用得坏,现在引发起这么大的争议,只怕是买家都在背后偷偷笑呢,我们这些争论只怕是成了下一次高价的由头了。所以我也就说到此为止。曾梵志也正是中国绘画不再贩卖图像的转折点,大刘伟也是,关注绘画本体语言而非中国符号,此事件算代表性了。
 

@付晓东  //@赵力AMRC:同意,如果没有图像的记录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够看到雪豹。。同意@付晓东 @不举手不发言 的专业评价。在这方面应该相信专家的说法。//@码字机器:艺术创作借助图片很正常啊,这怎么叫抄袭?
 

@不举手不发言:请查阅中央美院艺术管理学系王聪丛硕士论文,艺术创作中有关"挪用"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江湖笑侃 学生认为盗版无疑//@不举手不发言:回复 @付晓东:法律问题与艺术问题要分开讨论,一两句话说不清。 //@付晓东:回复@不举手不发言:余老师给个结论吧,既然已经有详细的研究了
 

@曹氏家族必成 雪豹是野生动物,不可能立正稍息等着曾梵志来画,是不?借鉴也请互谅啊,是不?//@赵力AMRC:同意,如果没有图像的记录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够看到雪豹。。同意@付晓东 @不举手不发言 的专业评价。在这方面应该相信专家的说法。//@码字机器:艺术创作借助图片很正常啊,这怎么叫抄袭?
 

@小熊擦神灯  呵呵~说不过就人身攻击//@码字机器:看来你不懂艺术,版权意识比较强而已。 //@小熊擦神灯:这又是一个法律问题。倾向于:图片原创来自国家地理摄影师,性质是作品,有版权~照片如果被杂志采用是要付费的~我们假定,即使曾老师和Steve Winter 有图片转让交易,创作过程中如此照搬也绝非值得鼓励的~
 

@蒋文滔 应该好好普及艺术教育!引用@码字机器的话 “看来你不懂艺术,版权意识比较强而已。”
 

@阿仁2代 当批评的责任变成无原则的赞美和辩护,晓东,曾的画哪打动你了,没想到你的品位,呵呵
 

@武昌龚剑  转发此微博:不知画家画照片有何不妥啊,难道要他在家修个动物园养个真豹子对着画诸位就满意了?无非就是价钱贵了点,天价艺术家不过都是资本的高级打工仔罢了,何必对他们这么刻薄,质疑他用照片实在是无事找事。
 

@付晓东  回复@阿仁2代:我是就事论事,我觉得一个画家应该有权利照着一张他喜欢的照片画画,不管这个画家是谁。
 

@阿仁2代 回覆@付晓东:这不是问题,对圈外的简单说明就可以,但你对曾的画的评价太给面子了吧,还有你知道唐英年在港人心里的位置?!相信权力相信资本游戏弥补创造力的缺失在中国艺术家群体中已是一种病,这时批评要在场!
 

@阿仁2代 回覆@武昌龚剑:不要包庇老乡啊!曾确实有问题,画面不堪就不说了,这几年的资本游戏和向权力系统献媚很明显了,这是弥补创造力的方法吗?!我就事论人
 

@付晓东  回复@阿仁2代:创造力,资本,政治依附,这都是不同的问题,而且有轻有重,其实我并不觉得画展开幕去个政要有什么大不了,也许是公关公司安排的。对于政治依附我觉得有大量的其他的情况比这更严重。资本问题也不是用一张摄影可以批倒的,所以没有必要都拿到这一张画下面来说。
 

@武昌龚剑  回复 @阿仁2代:我其实对天价画家是一种同情。但他们怎么献媚怎么失去自我怎么跟资本合作是另外一个话题。但就事论事,用什么渠道获取图像资源这个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阿仁2代 回覆@武昌龚剑:利用图像这个我相信艺术圈不会有太多不同意见,就事论事曾请唐英年出场是许多港人所不齿的
 

@阿仁2代 回覆@付晓东:那就支持他吧!
 

@武昌龚剑  回复 @阿仁2代:天价画家要有几个必须具备的素质勤奋,庸俗,世故,故作谦虚。所以资本选择他们也是必然的也或者是选中以后改变了他们。所以我不会去要求他们去独立和良知,作为一个高级打工仔,他们怎么表演我都还是觉得可怜,但是这件事上我觉得是有误解的。就算他再没创造,也有画照片的权利
 

@付晓东  回复@阿仁2代:我对他们的不齿觉得很奇怪,虽然听着也过瘾,展览开幕去了什么人就是政治依附了么?伤天害理了么?而且这种事情不应道德强迫,每个画画的都要逼人家做独立知识分子,这跟我D有什么区别?
 

@阿仁2代 回覆@武昌龚剑:问题是对这权利争取掩盖了你的立场和大的判断就不好了,你知道香港知识分子圈在骂这
 

@武昌龚剑  转发此微博:怎么画照片才有创造性这件事我们都不是裁判,我们先要搞清的是画家有没有权利画照片这件事,如果画家有创造性就有了画照片的合法性,那么没有创造性的画家自认为有创造性也能画照片嘛! // @廖伟棠 :回复 @葛小孩儿 : 我討論的不是畫家能不能畫照片的問題,而是怎麼畫才具有
 

@武昌龚剑  回复 @阿仁2代:哈哈这个我不知道,但香港诗人也该打击到位一点嘛,我觉得我是在帮助他们
 

@阿仁2代 回覆@武昌龚剑:廖有立场但毕竟不是视觉专家
 

@卢布廖夫 画家依照别人的版权期内的摄影作品来作画,这里是否涉及到版权问题,我想毋庸置疑是有的。
 

@阿仁2代 回覆@付晓东:你的奇怪是对现实环境的不敏感,所以你对艺术的感受力我是怀疑的,我是从这开始说起的,但你用我党的常用口吻说那帮人上台更独裁的臆想症是有问题的,我只是说的会激烈些
 

@付晓东  回复@阿仁2代:我是说每个人有个人的处境和选择,我只代表我自己,代表不了大陆当代艺术界,我也不认为有人能够代表香港知识界。要尽量的就事论事,不能因言废人。这就是我的观点
 

@武昌龚剑  回复 @阿仁2代:所以我要提醒他,因为我是专业人士。在名流届曾那样的画家只是一个打工仔,唱堂会的。我还知道胡涛涛温宝宝都有曾送的画,他毕竟还没做出像饭曾那样惹人憎的事,其实他们也挺可怜的为了财富不能在艺术上走的更远一点,毕竟一开始都是很优秀的画家
 

@阿仁2代 回覆@付晓东:不是因言废人,而是你自己立场不清晰,判断失误,没能清晰的有责任的发出自己该有的声音,我也不能够也没权力废了谁,但曾这批人的衰退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阿仁2代 回覆@武昌龚剑:客观
 

@付晓东  回复@阿仁2代:我的判断是照片画画一事,跟是不是曾没什么关系。如果换了是龚建或者王兴伟,我也都一样会这样说。

 

@付晓东  回复@阿仁2代:我在说这件事情的时候,一直想到的是龚建、赵赵和高氏都画过同一张杨+的照片,也是同样的道理。
 

@阿仁2代 回覆@付晓东:看似公正,其实缺乏区分,这就是语言派的迷茫
 

@zc1119 很希望听到皮老师余老师来自中央美院的专业声音,还有个人以为说话质量最高的顶层杂志的声音,顶层忙着关注拍卖,性情皮老师好几日不见了,余老师怎么端出个学生的话一吨扯越说越复杂~,要么视而不见,习之以为常,不都是抄吗,很正常,国内的画人有几个不是抄出名的?只是曾梵志的这张抄的太抒情了。
 

@阿仁2代 回覆@付晓东:我就没和你谈这问题,这也不是问题的焦点,对于非艺术圈也许是个问题。但你维护这时暴露了一些更为严重的问题
 

@付晓东  回复@阿仁2代:看到群众暴力,不忍心,维护一下常识而已
 

@阿仁2代 回覆@付晓东:我也不喜欢群殴,但你为常识打抱不平时掩盖了曾为代表的堕落和对权力的膜拜,做东郭先生是要吃大亏的,更何况他们都是顾正清和赵力之流的挚爱
 

@黄含康 但现在不是那个比写实绘画技术,还原现实的古代。也不是早期现代主义为语言风格化而风格化时代。现在是说什么新意思比怎么说更重要,既慈善之,总该说点自己的话吧
 

@阿仁2代 想不到这儿也讨论呢//@廖伟棠:你別激動,這是我最後一次回你話了。李西特複製照片剛剛在美國敗訴。沃霍爾用照片會改變很大色彩。曾豹子只是原樣複製而已。藝術可以很自由,但必須是自己的創造。//@武昌龚剑:回复 @廖伟棠:哈,李西特画的照片是不是抄袭?
 
@纹银 现在大学里都这么干的么 照片PS改一改 或者不改 照着画 也拿奖也参加巡展 估计画多了就真觉得这也算创作了

 
@农夫一亩地 转发此微博://@谢佩伦:四大天王就是尤伦斯花钱炒起来现在又高点抛售的,赚大了才公益 // @石濡华 :// @付晓东 :我听说尤仑斯是公益机构,都是免费登的。 // @谢佩伦 :尤伦斯就是这样包下评论家和论杂志的 // @付晓东 :不可能,这些钱够出全艺术界所有杂志的。 // @石濡华

 
@付晓东  你不是在说UCCA媒体和评论家1年3千万的事情吗?我确实不太明白为什么基本的事实和常识得不到澄清,最后全扯到拍卖价格去了。对拍卖价格不满意,就可以肆意在基本事实上造谣吗?拍卖是另一个话题,我只维护基本常识事实的底限。//@谢佩伦:四大天王就是尤伦斯花钱炒起来现在又高点抛售的,赚大了才公益

 
@付晓东  //@皮力//@周宇舫:作为具有唯一性的艺术品,不像批量商品,只是收藏家和艺术家之间的事,不具有公众性。愿打愿挨愿起诉基本是个人问题。

 
@付晓东  //@皮力:我在香港听到曾梵志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都提到这件作品的灵感来源和这件摄影作品的关系。//@徐宁XuNing:曾梵志先生在2011年3月的≪芭莎艺术≫专访中,首次介绍了画作≪豹≫,并明确提出画是根据这件摄影作品创作,杂志对此也有说明

 
@付晓东  //@高远gaofoto://@皮力:回复@icier湖畔:不用不用。大家看到始末更好。事实都是慢慢清晰了。谁也不是先知! //@icier湖畔:回复@皮力:既然您已经发话啦,原博我就删除了 //@皮力:@icier湖畔//@皮力:曾梵志关于雪豹的这段谈话三月份就出版了

 
@李睿转世 前两天还跟朋友聊起中国现代艺术品市场的泡沫,我始终固执的坚持认为现代艺术在中国还没有发育的土壤和成熟的作品,坚决不承认现在市场上流通的所谓作品是艺术品,连作为商品都缺乏诚意

 
@尤洋  回复@武昌龚剑:要考虑的是 1.有没有权利画照片,这个当然有。 2.所画照片的来源是否妥当。 3。.如果让可能不妥当的照片来源操作为妥当

 
@武昌龚剑  回复@尤洋:曾名流的当务之急是马上找到那个摄影师帮他说话。倒曾派拿什么抄袭说事,是走火打错靶子。还不如调查下那个环保组织到底是干嘛的?真正搞环保的NGO不是都被抓了吗?几个富豪怎么搞环保?自己买画自己给自己捐钱,怎么看怎么像耍花枪骗了梵志一张画,我的阴谋论比@廖伟棠 厉害多了吧?
 

@尤洋  回复@武昌龚剑: 名流之路恐怕比艺术创造更任重道远,布遍荆棘

 
@廖伟棠 :今天看到曾梵志接受采访,原来他的画真的未经摄影师授权,他认为“更何况,拿这幅照片也不是用于商业上,如果是用于企业的宣传,那就要经过原作者的版权同意。”从不少当代艺术辩护者的角度,他们觉得摄影师不是艺术家,没有艺术权利。即使这画是慈善拍卖,但涉及价位依然对曾梵志日后作品定价有推动。

 
@杭春晓 :将曾梵志《豹》的“借用”行为,等同于当代艺术常用的“挪用”,极为不准确。当代艺术的“挪用”是将“挪用”对象转化为新的观念表述,但很显然,曾梵志的《豹》根本不属此类,而是简单“借用”!所谓“艺术加工”,不过是油画语言与照片语言的差异问题。
 

@廖伟棠:曾梵志这叫Photoshop艺术,大致是把原作调高一点明度、对比度和饱和度,再用拷贝剪贴工具移加一些石头和雪,调调色温,搞掂。超越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这是机械美化时代的艺术,而这些也能看出制造者和买家的媚俗美学,PS后的照片变得糖水、温柔、浪漫了,豹子变家猫了。

 
@艺术工作者梁克刚:可以参考借鉴,但不能临摹照抄,曾大师几乎啥也没改,确实有点对不起观众了,不知道那位花3600万买画的老板心里滋味如何啊?

 
@艺术工作者梁克刚  看看中国一哥都是怎么玩的?好歹也该换个背景吧?哪能加几根草就完了?
 

@艺术工作者梁克刚:回复@张清和door:可以参考借鉴,但不能临摹照抄,曾大师几乎啥也没改,确实有点对不起观众了,不知道那位花3600万买画的老板心里滋味如何啊? 介种用新近的照片或用60-70年代的照片,有否侵权问题 ?感觉这种画家们不少

 
@靠谱的金秋:参考照片作画不是不可以,自己拍的无所谓,别人拍的作为素材入画则须做重大改变,照搬则应该得到版权方授权。据说国家地理应该是禁止利用其照片创作艺术延伸品的,我查一下

 
@莱西 我见过一些所谓的著名画家,比方说画西藏,人都没去过西藏,但油画画得栩栩如生。原因是他照着照片画。照片的提供者碍于友情不好意思发作,私下里跟我唠叨。我也想问志农兄同样的问题,这个算创作吗?


@江因风ART 都说曾梵志是垃圾画家,大学生水平,现在终于相信了吧。《巫鸿们像狗闻到屎一样吹捧曾梵志》http://t.cn/hDVSOz。打不开就看这里http://t.cn/hDVSO7。悲哀啊,悲哀。


@可雅当代-KOCA  对着照片画画,抄袭还是创新? http://t.cn/hbA74w 少数的艺术家已爬到金顶,艺术的金顶或是金钱的金顶,而众多的艺术家都还在翘首以盼。在这样的情境下,你的动机呢?扪心自问,是否要重新检视?是否真的是以“艺术”的名义。
 

@陈2曦-玩雕塑 一哥及助手在看似临摹的创作过程中贯彻了“再观念化”的解构思考,对原作图片的构图,色调作了相应调整,并戏拟达利为《蒙娜丽莎》添上胡须的手段加上了几根故作不经意的草。。。果然是一哥!不解释~


@Agnesplanet 刚看到一本时尚杂志的微博辩解称,在曾梵志的专访里有提及这幅作品"灵感"的确来源于STEVE WINTER的照片。那本杂志的专访是曾梵志在此次艺博会上的新闻稿吗?这幅作品的说明简介里有标明这些字样吗?另外,某“艺术圈名媛”在此争论中提倡的画作和照片“都很美”的这类伪宽容论调我只觉得灰常地不地道。


@蔡铭超  不得不佩服这模拟水平

2011年5月31日 10:55,皮力在这自己微博中发表以下图文:
 

曾梵志关于雪豹的这段谈话三月份就出版了


 
图片来自皮力微博

 
@付晓东  //@高远gaofoto://@皮力:回复@icier湖畔:不用不用。大家看到始末更好。事实都是慢慢清晰了。谁也不是先知! //@icier湖畔:回复@皮力:既然您已经发话啦,原博我就删除了  //@皮力:@icier湖畔
 

@鸣沙轩主人  这难道仅仅是借用?艺术家对图片进行图绘和改造不可耻,可耻的是这种毫无创造力的作品骗人钱财及瞎延伸,对投资人不公平对艺术环境也是恶化。对这种行为的宽容其实就在纵容抄袭和借用,伤害艺术原创的特质。不过,国内的艺术环境早已恶化了,批评家、学者、策展人、艺术家都在拼命在为如何商业化而辩解

 
@鸣沙轩主人  如果说借用他人动物摄影图片并进行改画就是“探索人类与自然关系”的话,什么样的扯淡不可以炮制?很多所谓的批评家言之凿凿为曾辩解,岐解艺术的基本方位,艺术判断力较为低下,也暴露出他们为商业资本代言或圆谎的嘴脸。

 
@王晓影_ 转发此微博:难道他说了根据杂志创作就变成他的作品了? 俺这个理儿老师可以教育学生说:写作文咱抄抄作家的,稍微改几句,注明出处老师还是给高分!

 
@海上小鹿 转发此微博:谣言停于智者,你们有些人对梵志太苛刻了,你们真正了解他吗?只看见繁华绚丽的表面,就把自己世俗的想法和眼光强加在人身上,这样公平吗?他一直再坚持做自己想做的艺术,他拥有一个大艺术家应有的素质,所以他一定会走的更高更远!谢谢皮老师的资料,让所有想恶意攻击诋毁梵志的人 都哑口。
 

以下是网友@不举手不发言在自己微博中发的有关艺术挪用的法律问题#的博文:
 

@不举手不发言 :#艺术挪用的法律问题#有关梵志作品的挪用的争论在微薄上非常热闹,其实这与蔡国强收租院的侵权案非常类似。王聪丛的硕士论文,是我国第一篇研究艺术挪用的法律问题的论文,不仅讨论了如蔡国强收租院案、达米•赫斯特侵权案,加拿大“艺术挪用”网等案例,还试图探讨为艺术家寻找法律救济的渠道。

 
@不举手不发言 :#艺术挪用的法律问题#在王聪丛的论文中,把艺术挪用分为三类:第一类挪用普通物品,如杜尚《泉》;第二类挪用他人作品,将其视为材料;第三类:挪用他人作品,保存原作的形式,通过命名、复制等方法进行意义的转换。这三种不同的挪用方式,后两者不符合著作权法对主体、客体及内容的要求。

 
@不举手不发言 :#艺术挪用的法律问题#一,著作权法中要求主体是直接产生作品的人,但挪用必然参照他人作品的含义;第二,著作权法的客体要求作品有独创性,但挪用后的作品独创性存在于思想中而不在可见的外观形式下;第三,目前无法为“挪用”行为找到著作权内容上的接合点,无论是在“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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