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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南一新任派出所长酒驾警车肇事致5死3伤

2011-10-31 18:00:0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视频]派出所所长酒后驾警车撞死5人被批捕
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1-10-30/211761544109.html


10月29日下午,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民警王银鹏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组,进行督查,要求迅速查明事实,依法严惩犯罪。目前,工作组已在当地开展工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汝南县公安民警王银鹏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使多人死伤,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影响极其恶劣。公安部已责成当地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严肃整治队伍,对执法犯法的,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视频]河南汝南警车撞死5人 民众不满打砸运尸车
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1-10-30/130161543987.html

据悉,29日14点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汝南县城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3名伤者病情稳定。

经查,肇事者为汝南县梁祝乡派出所长王银鹏,经鉴定为酒后驾驶,现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检察院也已介入调查。

季渚鸿:处置汝南警察撞人案要经得起“围观”

2011年10月31日07:18  新京报 微博

  对警察酒驾撞人案,警方应严格依法定规范调查取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才能赢得公信;同时要接受媒体监督,尽量公开处置过程。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0月29日下午,河南汝南县某派出所长王银鹏,酒后驾驶警车在县城汽车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撞死5人,撞伤3人。事发8个小时后的当晚10点多,记者来到现场时,现场至少有三辆侧翻损毁的警车,和两辆大面包车,尸体仍在现场。附近有人称:警方赶到现场后,还没有勘验现场,就准备将尸体运走,引发了冲突。之后记者被两名没有亮出证件的便衣男子,夺走采访本,在附近派出所扣留近40分钟。

  这本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却演变成一场冲突。问题出在哪里?不仅是因为案发在汽车站附近人员密集的地方,造成五死三伤,现场惨烈,人心恐慌;更在于肇事车辆系警车,肇事者又是警察。围观者所称“警方没勘验现场就运走尸体”,真实性如何,还有待当事方的回应。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围观民众对此案的公正处理有严重焦虑,是毋庸置疑的。警方应重视这种焦虑,严格依法定规范调查取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才能赢得公信。

  比如,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勘查现场,应当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对像这样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现场图、勘查笔录应有见证人的签名。汝南警方有没有严格依法操作,有没有对现场摄像?现场这么多目击者,警方有没有向他们做询问笔录?如果这些都做到了,不妨公示出来,证明警方是严格依法处理;否则,对于这次冲突的升级,警方也应反躬自省一下:执法程序有哪些不到位,才引发了“误解”。

  目前此案引起了舆论的高度重视,警方应有积极、稳妥的应对。首先,肇事者为汝南县的警察,肇事车还是警车,从民事上说,汝南公安局还是这起肇事案的潜在赔偿方,如果还同时是案件的处理者,那么就有“自己做自己的法官”之嫌。据新华社报道,肇事者“经鉴定为酒后驾驶”,是酒驾不是醉驾,其罪过相对轻一些。如果由异地警方、检方对备份的血样做复检,那么就会避免很多质疑。为彰显公信,驻马店市乃至河南省公安部门,对此案应实施异地处理,对王银鹏异地关押。检察机关也应全面实施监督。

  其次,当地政府应积极接受媒体监督,在不影响案件侦查的情况下,公布处置进程,这才能澄清误解,化解矛盾。当地便衣警察违法干涉记者采访,只会人为地将问题复杂化。

  据最新消息,公安部已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察,肇事警察王银鹏已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对警察酒驾致严重伤亡的案件,警方的处理程序只有严格依法,公开公正,才能经得起“围观”,经得起质疑。

  季渚鸿(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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